【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2 17: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松花江路(港城大道-S242)交通安全隐患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721000100100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的开发区松花江路(港城大道-S242)交通安全隐患改造工程 项目已经由连开审批复[20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松花江路(港城大道-S242)交通安全隐患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连 310国道,东与242省道朝阳互通相连。
2.1.2建设规模:改建道路长度约1.9km,设计速度40km/h,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 6965373.20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道路、雨水、土方、交通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如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近6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为有效的、最新的。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连建发【2019】182 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8 月 2 至2021年 8 月 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8.6.1远程不见面交易)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1年01月—2021年06月);
(6)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8)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资质动态监管核查合格等事项的承诺;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10)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1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1 评标入围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R取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本工程选择方法五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五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提醒:
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731234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