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9 17: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 连开审批复[2021]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开发区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排淡河大桥中心桩号为 K30+347.2,全桥横向由四幅桥组成,行车道桥面净宽2*12.25m,两幅桥间距0.5m;非机动车道桥面净宽2*7m,两幅桥间距31.5m。总体布置为 11*20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为:228.23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双排桩台,桩基础。由于老桥建成时间已久,现对老桥进行设施完善及加固。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最高限价:11.072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2021年08月05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8月11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需提供的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建设工程7.0系统试运行期间,不再强制要求投标人相关资料从诚信库获取,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提醒:
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东侧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6131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