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9 15: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开发区S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603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S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连开审批复[2021]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S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S242省道跨排淡河桥
2.1.2建设规模:排淡河大桥中心桩号为 K30+347.2,全桥横向由四幅桥组成,行车道桥面净宽2*12.25m,两幅桥间距0.5m;非机动车道桥面净宽2*7m,两幅桥间距31.5m。总体布置为 11*20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为:228.23m。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双排桩台,桩基础。由于老桥建成时间已久,现对老桥进行设施完善及加固。
2.1.3招标控制价: 8856530.78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开发区S242省道跨排淡河桥梁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自2018年6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00万及以上的类似桥梁加固工程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投资额以施工合同中描述的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 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 苏清办【2018】4 号文、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 【2020】2 号、连清办[2021]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 [2013]572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发(2018) 421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 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连建发【2019】182 号 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 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 弃中标资格,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7 月 29 至2021年 08 月 0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8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7.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2-13号四楼东侧
联 系 人: 文工
电 话: 15061317597
11、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国泰新点软件:黄桂松15896100880、朱家旺18905137238、张海南18505182641。
提醒:
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