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8 11: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林(灌云)国际木业高新产业园物流堆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3207232107130001001001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灌云海河联运物流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中林(灌云)国际木业高新产业园物流堆场项目总占地面积302679.83㎡,主要建设进口木材堆场、道路、检查口、变电所、机修车间、控制室及加压泵房、消防水池、蓄水池及绿化等。为中林(灌云)国际木业高新产业园提供进口木材堆存和中转配套区,同时通过海河联运为腹地范围内的木材进出口贸易提供临时堆存和中转场地,年堆存和中转能力共计300万方。
2.1.3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
2.1.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2549 万元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 210 万元(含设计开始到最终完成专家评审会务等所需一切费用);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 21339 万元;
暂列金额: 1000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总价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1.5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6 质量要求: 合格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通过审查部门审查(由中标人承担费用);设计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权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权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主要建设进口木材堆场、道路、检查口、变电所、机修车间、控制室及加压泵房、消防水池、蓄水池及绿化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检查口、变电所、机修车间、控制室及加压泵房、消防水池、蓄水池、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点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与市政工程接驳、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自来水、供电、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施工;
2.2.3 其他说明
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施工能力;
3.1.3施工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9年 7 月 28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0年 7 月 28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管理机构: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资格审查时提供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③本工程执行【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④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5号。
⑧本次执行建市[2019]12号文,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实行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详见承诺书)
⑨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8月31日 10时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7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到现场参加答辩。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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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1)。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1)。 4.设计理念、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0-3)。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1)。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0-12)。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1)。 4.环境影响分析(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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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含设计重难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0-4)。 2.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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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绿色标准(0-1)。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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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2)。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1)。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现行的规定(0-1)。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现行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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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 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 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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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一个数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5)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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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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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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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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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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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1 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 评分。(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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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闭卷形式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20分钟)必须到达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只允许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将视为作弊处理,此项不得分。 B、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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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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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职称得1.5分; 2.配备的设计团队中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每提供一个专业的注册证书得0.5分,最高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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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道路或堆场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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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业绩认定,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内容为准、造价以单项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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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说明: 1、 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
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江苏燕尾港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燕尾港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7-212号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季主任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8584455 电 话: 0518-852623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2021年 7月 28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2、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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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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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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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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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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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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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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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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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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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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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3、疫情防控事项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特别提醒:
1、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络投标文件上传,除技术标1(设计文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其余均以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技术标1(设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采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至开标现场一同递交,并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U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U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U盘还是自备U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U盘递交,备用U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U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U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3、开标时工作人员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自备的投标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自备的投标U盘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5、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