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3 19: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19122601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开委备[2019]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汇晶路,南至盐坨西路,西至跃湖路,北至银珠路。
2.1.2、建设规模: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项目(二期),医药贸(交)易中心(A栋、B栋)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19582.98㎡,其中地上91137.36㎡,地下28445.62㎡。
2.1.3、最高限价:71322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110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和部分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等最高限价66922万元(含设备采购等)、暂列金额3300万元(此项为不可竞争费)。
2.1.4、工期要求:7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其中: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2.1、在招标人提供的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光伏发电设计、幕墙设计等所有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各阶段勘察、测绘等相关工作;完成各个环节报建报审工作,但不限于智慧工地的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的应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材料检测、工程检测(含功能性检测)、节能评估、消防设施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勘探发掘、交通评价、雷击影响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建筑垃圾处理、规划测量放线、竣工测量、房产测量、防雷、消防、报建、房地产权属登记等工作。
2.2.2、施工范围包括:
(1)医药贸(交)易中心(A栋、B栋)及地下室工程的土建(包含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室外玻璃幕墙)、安装(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等);室外构筑物;室外附属工程(包含综合管网、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楼宇亮化、围墙、停车位、路灯、水系桥梁等);楼宇内外广告(包含LOGO、室内外电子大屏等);电梯、空调、光伏、太阳能等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
(3)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施工前期工程;交付前需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的所有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室内公共部位装修范围详见方案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9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商住楼除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建市(2016)93号、建市规(2019)12号、苏建招办(2018)3号、苏建招办(2019)2号、苏建规字(2020)6号、苏建规字(2016)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苏建招办(2018)10号、苏建规字(2017)1号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
(6)根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2、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15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是否有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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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4分) |
1.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1.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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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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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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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设备设计(3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设备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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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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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0分;良:0.45分;中:0.40分;差:0.35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0.50分;良:0.45分;中:0.40分;差:0.35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0分;良:0.45分;中:0.40分;差:0.35分;无:0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0.50分;良:0.45分;中:0.40分;差:0.35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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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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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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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
2.1评标基准价计算 |
本标段的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2.2报价评审(6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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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3.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3.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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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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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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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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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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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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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以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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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 4.2安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注: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注:以上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月—2021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无须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1正3副,4份书面投标文件。
9.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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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电话:0518-815957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3204、3205室
联系人:吴伟
电话:1599645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