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2 16: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楼体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工程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楼体泛光照明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霍高速东海收费站出口对面 ;
2.1.2建设规模: 1#物流仓建筑面积约23027平方米,2#物流仓建筑面积约15830平方米,3#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882平方米 ;
2.1.3招标控制价: 2813939.48 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
2.2 招标范围: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1#仓库、2#仓库、3#办公楼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为:
灯具:爱克EXC、迪艾生、瑞邦德。
电线电缆:上上电缆、江南电缆、宝胜电缆
开关电源:TDK-Lambda、台达DELTA、朝阳电源4NIC
备注:
(1)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针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随机现场取样送检,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须无条件停止使用、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投标人须在上述品牌推荐表中选择品牌,投标人选择非上述推荐表的品牌,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达到或优于推荐表中品牌的标准,且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同意后,方可选用。投标人承诺的品牌与推荐品牌不一致且无招标人书面同意的,应做无效标处理。
(3)施工期间,以上所有材料须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安装。
(4)投标人施工期间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品牌承诺表中承诺品牌的中高档及以上产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材料、设备在本项目中使用。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苏建规字[2017]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 22 日 至2021年 7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8 月 3 日 9 时 00 分;
5.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95%)。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8%。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自清路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 编: 222300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范凯华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518-80635372 电 话:0518-85112329
10.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10.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不见面开标时间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spzx.lyg.gov.cn/lygweb/xyxx/secondPage.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
黄工(造价) |
15896100880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10.5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CA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