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21 15: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开发区融盛置业与玉竹路开口新建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的连云港开发区融盛置业与玉竹路开口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由连开审批复【2021】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源于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连云港开发区融盛置业与玉竹路开口新建工程建设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本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为新建桥梁工程。在融盛状元府和荣盛双语学校玉竹路侧增加出入口,其中融盛状元府出入口工程新建桥梁跨径布置1*16m,全宽19.0m,净宽18.0m;学校出入口工程新建桥梁跨径布置1*16m,全宽21.0m,净宽20.0m;包含小区开口桥、学校开口桥、小区开口桥交叉口道路和学校开口桥交叉口道路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最高限价:13.3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拒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含总监);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进行配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1人,监理员若无国监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须具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不含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3.9、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说明:(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7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8月2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贰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9.2 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3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3.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 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3.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3.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06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3.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3.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9.5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10.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胡工、卜工
电话:0518-81599189
传真:0518-81599188
电子邮箱:lygszzbdl@126.com
日期:2021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