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9 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0年连云港市城市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0年连云港市城市照明提升工程已由连发改行服发【2020】25号批准实施并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资金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2020年连云港市城市照明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连云港市城市照明提升工程
标段名称:2020年连云港市城市照明提升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范围内
2.3建设规模:包括大中修及背街小巷照明设施改造工程、交叉口及重点路段照明补强工程、路灯节能智慧化改造工程、智慧路灯杆试点工程、架空灯改造工程和重大节日氛围营造工程等。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4000.16万元。
2.4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合格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合格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5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各阶段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报审;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其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
2.6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深度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核。
2.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10分 实施方案: 65分 类似业绩: 10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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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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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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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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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设计实施方案(65分) |
设计工作大纲(15分) |
对本项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建设单位的具体需求是否了解充分,以及为本项目实施制定相关工作大纲;针对提供的设计工作大纲内容进行打分。 |
重难点分析(10分) |
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类似案例进行分析;针对分析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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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实施方案(20分) |
对本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法、成果深度等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编制;针对编制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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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10分) |
从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包括投入的技术设备资源等方面);针对编制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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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安排(10分) |
从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内容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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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设计实施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实施方案的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设计实施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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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类似业绩(10分) |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照明设施设计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设计内容须包含照明设施)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合同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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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含项目负责人)(15分) |
(1)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一个得3分,该项满分3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有一个得3分,该项满分3分;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伍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
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特别提醒: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何垒 |
18452501766 |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孙光明
联系电话:15371690706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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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何垒 |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18452501766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