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6 15: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港大道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港大道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以赣行审备〔2021〕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金海岸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228国道东面,青口中心渔港南面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港大道起点228国道至在建渔港最东侧海岸线为终点,道路全长约1.648千米,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赣榆区渔港大道与G228国道交叉口改造工程全长约322米。
2.1.3、招标限价:8500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为13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说明:本项目2021年10月前先完成道路保通,待青口中心渔港初步建成后完成剩余工程量。项目保通至青口中心渔港初步建成约两年时间,不计入总工期。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港大道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市政道路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批复(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投资额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3.3.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5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7.1、定量评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3分 工程业绩: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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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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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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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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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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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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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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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5%-7%(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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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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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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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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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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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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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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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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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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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道路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道桥、结构、电气、给排水等)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专业的认定以提供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注: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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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市政道路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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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市政道路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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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批复(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投资额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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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供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并现场递交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无需密封,单独递交)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其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如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海岸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电话:0518-863151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联系人:穆工
联系电话:0518-8583022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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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