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2 18: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104130002002001
本招标项目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淡河北侧,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经十九路,北端用地界线为原运盐河河道中心线,南端至排淡河河边。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排淡河北侧,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经十九路,北端用地界线为原运盐河河道中心线,南端至排淡河河边,全长约5.9公里,平均宽度70米,总占地约580亩。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景观配套、绿化土回填、苗木栽植、滴灌系统等其他建设内容,建成碧根果中小苗种植区、碧根果大苗种植示范区、苗圃种植区三大板块。
2.1.3招标控制价:金额414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38万元;施工最高限价:3990万元(含十年运营期管理费用);暂列金额1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79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运营管理期为10年。
(1)初步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批;
(2)施工图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政府审查;
(3)施工日期节点要求:120日历天。施工进度及节点工期安排,需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及要求。
(4)运营期限:10年(包含养护期三年)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三年,养护等级达到Ⅰ级标准且符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报价清单,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果树种植、种植土回填、配套浇灌系统、安保设施、生产道路、生产管理用房、必要的休闲设施及管理和运营等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根据住建部 2009 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 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若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此项,可以提供至少四方建设责任主体(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及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2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5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6.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省招标办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等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8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2.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 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9.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连云港市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提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资料,资料不是有效的、最新的或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线下先开纸质的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且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1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设计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综合得分高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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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9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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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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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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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7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为3%、3.5%、4%、4.5%、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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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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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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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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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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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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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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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1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可重复计分,且需提供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根据住建部 2009 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 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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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仅有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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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若无法提供竣工验证备案表此项,可以提供至少四方建设责任主体(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证明及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 (3)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兼得。 |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02189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李军
电话:17312340835
11.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除外)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1.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11.4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1.5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6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11.7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同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要求来连、返连人员28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全程需佩戴口罩。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1.8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11.9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10如后期开标时间或疫情防控有变更,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大家,请大家关注项目信息。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