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24 17: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环保新型材料项目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环保新型材料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行审备【202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云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保新型材料项目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相关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池路南、程圩河西;
2.1.2建设规模:1#厂房总建筑面积16062平方米,建筑层数、高度: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0.75m,室内外高差:0.15m;倒班宿舍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211.2平方米,建筑层数、高度:地上五层,标准层层高3.6m,室内外高差0.15m,总建筑高度约18.45m,食堂建筑高度9.75m;办公楼总建筑面积2251平方米,建筑层高,一层4.2m,二层3.6m,三层3.6m,地上层数3层,建筑高度11.7m;室外道路面积约18068.39平方米;室外雨污水管道总长约1401.13m;沉淀池地下一层,层高4m,总建筑面积为817平方米;配电房总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建筑高度5.9m;消防板泵房、水池总建筑面积318.32平方米,地上一层,层高4.8m,地下一层,层高3.9m;
2.1.3招标控制价:33176707.98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0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7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环保新型材料项目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1#厂房、沉淀池、配电房、水泵房、室外雨污水、厂区道路、室外给水、消防、宿舍楼(含连廊)、办公楼、食堂等土建、安装工程(部分施工完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3.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 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 【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 7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 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 [2013]572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在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 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
c.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投标人及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 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 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 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d.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 (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 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2月至2021年 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 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e.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 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 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f.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连建发【2019】182 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g.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h.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7月9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6.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
6.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6.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6.10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6.1~6.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7~6.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含20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云连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812327373 电 话:17605186665
传 真: /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1 年 6 月 24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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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96010 18005133017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广联达 |
郑 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