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8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省级蔬果工厂化育苗及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105130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省级蔬果工厂化育苗及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棚建设及运营管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两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四栋薄膜连栋温室大棚等附属设施施工及运营服务,详细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工期150日历天,其中两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工期90日历天,四栋薄膜连栋温室大棚及附属工期15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后实施运营同步,运营期5年;
2.4运营费: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生产管理及运营,运营收益归中标人所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从中标人验收工程款中扣除5年相应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收取的运营费。本项目中标人缴纳甲方年运营费不低于40万元/年,运营期为5年。
2.5 标段划分:1 个
2.6招标控制价: 23918589.32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自2016年5月以来有智能化温室大棚的施工5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合同、竣工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正在运营或管理的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的运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且示范园或生态园的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提供合同。(标后若发现投标人业绩证明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具有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满足相应要求的双方组成联合体。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一方由设备生产商或制造商或销售商以及另一方由果蔬种植及销售、运营商组成不超过2 家的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连建发(2018)421号即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应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响应:30 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售后服务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
|
A 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取值为:100%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 30 分) |
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1.5分) |
1、采用先进的制造工艺得 0-0.5 分; 2、为保证质量有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且有效的得 0-0.5 分; 3、生产设备精良、生产规模较大的得 0-0.5 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1.5分) |
1、全部满足规范书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要求0.5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扣0.5 分,本项最高0.5分。 2、投标施工方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
||
项目管理机构(13.5分) |
针对园区服务功能编制组织机构设置和运营岗位设置,明确作息制度和日常管理机制、投入人员各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等;1.拟投入具有高级农艺师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拟投入农艺技术中级职称技术管理人员3人的得1.5分,每少一人扣0.5分;3.拟投入现场管理人员5人的得3分,每少一人扣0.6分;4.拟投入雇工20人的得 6分,每少一人扣0.3分;本项最高得13.5分。(1、2两项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 2021年02月至 2021年04月由投标运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若聘用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4两项须提供承诺,(详见投标函承诺4、5两项)中标后如达不到承诺人员数量按8000元/人/月扣除5年相应人员费用,即9.6万元/年*不足人员数量*5年,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分。 |
||
企业实力 (4.5分) |
1、投标运营方具备省级以上农产品证书、自有注册商标,省级以上绿色产品认证,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2.5分。 2、不是联合体的单体投标人,既满足文件中描述的施工业绩又满足文件中描述的运营业绩,得2分。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合同、竣工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
||
运行投资效益 (9分) |
运营费为不低于40万元/年,如投标人承诺运营费增加10%,得2分;增加20%,得4.5分;增加40%,得9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以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须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者不得分。 |
||
2.2.3(3)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4分) |
根据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提供得售后服务的主动性、实现的可能性;对故障的排除工作制度和机制、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承诺情况,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排除故障时间、备品备件情况说明、本地化服务等在0-4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果蔬绿植种植 方案 (6分) |
针对本项目提供园内果蔬绿植种植方案,1.方案合理、选择符合本地气候条件的种植品种,在0-2分范围内酌情打分;2.方案构思新颖、选种品种满足图纸功能区布局,切实可行,在0-4分范围内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2.2.3(4)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1、供货方案( 0-3分): 运输工具充足且有保证、贮运组织方案合理、保证及时供应措施严密,保障力等完整性等。 2、安装方案( 0-3分): 安装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安装进度等。 3、调试方案( 0-4分): 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等。 |
2.2.3(5) |
投标人实力(5分) |
投标人资质(5分) |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得2.5分,(联合体成员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2、投标人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得2.5分,(联合体成员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
(1)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合同签订日期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3)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4)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09日9时 00 分。
6.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7月09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投标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自2016年5月以来有智能化温室大棚的施工5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合同、竣工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有正在运营或管理的农业示范园或生态园的运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且示范园或生态园的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提供合同。(标后若发现投标人业绩证明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9、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如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9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肆拾柒万捌仟元整(47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30%;工程量完成80%(经招标人签字确认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全部完成(扣除投标人承诺5年运营费用)后留3%质保金,余款在30日内支付,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无息)。(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云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培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 灌云县侍庄街道季尧村长安大道中段南侧205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蒋波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752312768 电 话:0518-8886036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重要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