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6 16: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马拉松沿线道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编号:320725210610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马拉松沿线道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已由示范区经复[202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马拉松沿线道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徐圩新区马拉松沿线道路(包括苏海路、港前大道、石化三路、石化二道、陬山路、陬山二路等6条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总长约15公里;
马拉松沿线部分道路彩色化改造约10公里,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最高限价: 6980 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暂定50日历天,项目在2021年9月20日之前完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徐圩新区马拉松沿线道路提升改造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设计、施工、采购)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2.1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开工前、施工期各种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措施费,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2设计、施工范围:马拉松沿线道路提升,主要包括:苏海路(228国道-海滨大道)、港前大道(陬山二路-石化二道)、石化三路(苏海路-石化七道)、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陬山路(石化三路-港前大道)、陬山二路路面坑塘、桥头不均匀沉降、横向裂缝等病害维修及路面提升改造,道路总长约15公里,路面提升采用不低于5cm厚的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马拉松沿线部分道路彩色化改造,主要包括:(1)江苏大道(疏港大道-石化基地主卡口南180米)机动车道彩色化改造,长约1公里,需要进行彩色化设计。(2)江苏大道人非共板(环保九路-苏海路)、石化三路人非共板(苏海路-石化七道)长约8.8公里,现状为沥青铺装,需要进行彩色化改造,其中江苏大道、石化三路人非共板沥青面层宽度为3.5米 。人非共板彩色改造采用不小于2.5mm厚的MMA彩色沥青,江苏大道石化园区大门机动车道长度不少于1公里,采用不少于4cm厚的CAC-13彩色沥青混凝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相关人员须满足的条件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岗履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按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具备: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
(2)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安全负责人具备:国家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并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一方。
3.4拟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要求
拟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3)具有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非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完成审查证明材料(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完成的证明材料)。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执业期间取得的业绩。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非公开招标项目需提供招标人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设计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完成审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⑤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建市规(2019)12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面谈时间为开标前任意1工作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人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面谈(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联系人:梁工),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面谈地点为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面谈的,也可采用视频承诺方式,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签字全过程(视频内容必须完整且签字过程必须清晰可见,否则面谈视频无效)录音录像并刻录U盘或光盘。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将U盘或光盘于开标前任意1天工作日送至招标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投标人给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进行法人面谈,除按照上述要求外,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或视频承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对应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年 6月 23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提供);
6.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2020年11月-2021年4月);
6.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6.9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6.10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注册证书;
6.1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6.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包括联合体成员)
6.14投标人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
注:序号6.6-6.11的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单独放在档案袋里密封,封面密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
序号6.1-6.11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序号6.12-6.14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是否具有竞争性确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竞争性判断的依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阶段:线上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在线上系统中进行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按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得分合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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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工程设计说明。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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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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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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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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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的取值范围为3%、4%、5%、6%、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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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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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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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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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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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在充分调研项目沿线各产业项目建设、生产实际情况,及石化基地大件运输通道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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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管理方案(1分) |
结合石化基地危化品车辆多,现状道路等级不高,夏季施工等客观因素制定符合项目管理实际需求的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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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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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尘环保设备(3分) |
防尘环保设备(3分) 提供清扫车(容量8T及以上)、雾炮车(容量8T及以上)各5台,得1分,否则不得分。 清扫车或雾炮车每多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3分; 同时提供上述车辆第三者责任险150万元及以上保额的保单。 注:投标人的环保设备可以是自有设备或者租赁设备。 自有设备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车辆保单及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 租赁设备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足本工程施工需求)、车辆保单、车辆行驶证(有效期内)。 请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如果扫描不清晰,或者缺页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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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1分,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请将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
9.2其他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
9.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四楼429室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0518-82256052
邮 箱 :16520066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