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03 16: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同兴镇城镇污水收集提升增量工程(大新社区、同兴社区)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10526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同兴镇城镇污水收集提升增量工程(大新社区、同兴社区)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灌云县同兴镇城镇污水收集提升增量工程(大新社区、同兴社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投资【2021】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同兴镇城镇污水收集提升增量工程(大新社区、同兴社区)施工(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同兴镇大新社区、同兴社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污水主管道约6405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提升井、消能井共218座以及路面拆除修复2653平方米、青苗补偿142株、河道清淤515立方米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65.736781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6 月 25 日,竣工日期:2021年7 月 4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资格审查条件:/
☑自 2019 年06月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06月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03月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为准(在公示有效期内)。(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 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第一款 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2006)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 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④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 号、
【2011】13 号、【2012】14 号、【2016】7 号、【2017】6 号、【2018】4 号、【2019】3 号、【2020】2 号;连清办【2010】4 号、【2011】9 号、【2013】6 号、【2014】4 号、【2014】16 号、【2015】6 号、【2015】9 号、【2015】15 号、【2017】5 号、【2019】3 号、【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⑤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 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⑧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⑨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9]2 号。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
⑩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5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
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连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0 年 11月至 2021年 0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如有);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 1~7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8~10 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 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含G1、G2去除的数量)。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Q1、K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K2值取为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工程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余款 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叁仟壹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同兴镇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2301、2302办公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朱镇长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5051162997 电 话: 0518-85524817
传 真: 传 真: 0518-8552481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3、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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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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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