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8 17: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桃李春风云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桃李春风云舍项目已由连发改备[2021] 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天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天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桃李春风云舍项目
标段名称:桃李春风云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地点:云台山景区葫芦山路北、东窑路西。
2.1.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容积率小于1.4大于1;建筑限高36米;建筑密度小于28%,绿地率大于30%。地上部分约17.3万㎡,其中10/11层小高20栋约9.61万㎡,6层6栋约2.38万㎡,保障房1栋11层约0.46万㎡(精装修交付),3栋(1栋11层2栋6层)养老公寓(毛坯交付)约1.25万㎡,底商0.43万㎡,地上四层叠墅13栋,约3.02万㎡;其他配套用房约0.15万㎡;地下部分约6.6万㎡,其中人防约 2.1万㎡;
2.1.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3812.34万元,其中:设计费1431.53万元,建安费89380.81 万元,暂列金3000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 910 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850日历天,暂定 2021年7月10日开工,确保售楼处精装及示范区景观于2021年10月1日装修施工完成并对外开放,其余所有部分于2023年10月28日前竣工备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名称 |
工期进度要求 |
备注 |
示范区节点 |
示范区从开工至完工共90日历天 1-4#楼三层外立面从开工至完工共110日历天 5#楼单体及2户样板房从开工至完工共120日历天 |
1、因承包人原因使相关完成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五千元。 2、工程预售节点发包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
工程达预售节点 |
5-11#楼一批次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18-25#楼二批次完成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29#楼、33-37#楼三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 12-17#楼四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38-43#楼五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26-28#楼、30-32#楼六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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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封顶 |
5-11#楼一批次完成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 18-25#楼二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 29#楼、33-37#楼三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2-17#楼四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38-43#楼五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7日 26-28#楼、30-32#楼六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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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架拆除 |
5-11#楼一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8-25#楼二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29#楼、33-37#楼三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12-17#楼四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 38-43#楼五批次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 26-28#楼、30-32#楼六批次完成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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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工程及小区道路 |
叠拼区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 小高区完成时间2023年8月20日 |
2.1.6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要求为:
2.1.6.1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1.6.2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2.1.7 其他 :本标段是在方案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建设计、海绵城市、人防设计、装配式设计、幕墙、公共部位内装(含单元门厅、入户大堂、电梯厅、楼梯间、水泵房、配电房、架空层等)、售楼处内装、样板房内装、保障房内装、室外弱电(三网合一)、消防、道路、智能化、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池及小区内强电管网、配电房出线电缆等)、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太阳能热水器、电源预留(车库车位、电动轿车充电桩)等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各阶段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2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桩基、基坑围护、土方、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防雷、智能化、幕墙、公共部位装修、营销中心装修、样板房装修、保障房装修、三网合一、景观绿化、标识标牌、亮化、信报箱、外遮阳、管线综合、太阳能热水器、市政道路、铺装、电源预留到位(车库车位、电动轿车充电桩)、电梯等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远程联网、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至取得竣工备案表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3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方案及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前承诺制度,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投标前承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2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7.1评标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15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项目管理机构:2分 5、工程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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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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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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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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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通风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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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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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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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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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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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取值为3%、3.5%、4%、4.5%、5%,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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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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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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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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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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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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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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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 筑 信 息 模 型(BIM)技术(1 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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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10分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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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0.5分,具备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个得0.3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1月-2021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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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5.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如有一个设计业绩得0.8分,如有一个施工业绩得0.7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两个业绩,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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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5、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9.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 )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连云港天润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原云台街道卫生院489号
联 系 人:胡振杰
联系电话:189148507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 系 人:尚明河
电 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 号3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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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雪 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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