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8 16: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石化七路(石化三道-石化九道)等道路水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石化七路(规划路-石化九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复[2020]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石化七路(石化三道-石化九道)等道路水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石化七路(石化三道-石化九道)、石化八路(苏海路-石化三道)、西宁路(徐新路-灯塔路)、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支一路、支七路、支四路)等道路水稳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清单。
2.2 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2.3 交货地点:石化七路(石化三道-石化九道)、石化八路(苏海路-石化三道)、西宁路(徐新路-灯塔路)、徐圩湖产业配套服务区内部道路工程(一期)(支一路、支七路、支四路)等道路(具体供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 交货期:330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项目供货需求详见第五章);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7 招标控制价:18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是水稳材料生产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是生厂商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是水稳材料生产商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投标人自拟。
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a.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c.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20】47、48号文件之规定。
d.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3投标人承诺书(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4.2-4.3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差额履约担保),差额履约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8.2 为确保水稳混合料产品质量,本项目要求水稳混合料从拌和开始至到达摊铺现场时间不超过1.5小时。
8.3本项目签订合同前,对水稳运输车辆有如下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应不低于50台,且车辆为新型环保自卸车,必须具备自动封盖运输功能。并提供采购合同或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能清晰的表明车辆是新型环保自卸车,拥有自动封盖运输功能,若合同中无法证明,则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中标人无法提供以上资料,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4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5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8.6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8.7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8.8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8.9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9.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法定代表人面谈资料,否则视为没有进行法定代表人面谈。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西、规划路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北(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205室
邮编:222065 邮编:222065
联系人:杨颙 联系人:王馨悦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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