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7 15: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2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硕项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装修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幸福大道西侧,硕项湖北侧;
2.1.3工程规模:建筑主体高度 23.65 米,地上 4 层,局部地下1 层,结构类型为钢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22812.6 平方米;
2.1.4工期:270日历天(一层二层要求150天内完成);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灌南县硕项湖大酒店二期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硕项湖大酒店二期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智能化、外部景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6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注:(1)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的,应扣除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相应造价;同时本招标文件所指装修业绩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如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包含以上施工内容,以上施工内容的造价予以相应扣除。如提供的业绩资料中不能反映需要扣除的相关指标,可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主证明中应清晰写明应扣除部分的相应造价。
(2)上述类似业绩(必须是本投标单位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5)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6 号文、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 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 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43分)
1、财务状况(10分)(以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
(1)净利润(税后净利润)≥2000得4分,1000≤净利润<2000万得3分,1000万≤净利润<500万元得2分,净利润<1000万元得1分;
(2)净资产≥1.5亿元得3分,10000万元≤净资产<1.5亿元得2分,1500万元≤净资产<10000万元得1分,净资产<1500万元不得分。
(3)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80%得3分,80%≤资产负债率<85%得2分,85%≤资产负债率<90%得1分,资产负债率≥90%不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20分)
(1)企业业绩(12分):2016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时间为准)至今,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6分,最高得1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2016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时间为准)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的,有一个得8分,最高得8分。
说 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原件数据不一致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施工内容、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业绩的核查认定。外省进市企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省内进市企业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为依据。非本市企业须提交“工程业绩汇总表”(表中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业绩完成单位”、“建设单位”、“开竣工时间”、“工程主要指标”、“业绩来源环节”),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企业业绩库数据的截图和网络平台链接(苏建建管[2016]636号);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
(5)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如提供的合同中含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的,应扣除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物流仓储工程相应造价;同时本招标文件所指装修业绩不包括土建工程、附属工程、幕墙工程,如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包含以上施工内容,以上施工内容的造价予以相应扣除。如提供的业绩资料中不能反映需要扣除的相关指标,可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主证明中应清晰写明应扣除部分的相应造价。
3、认证体系(3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4、工程奖项(10分)
(1)企业奖项(8分):
2016年5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且工程造价在6000万以上的获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得4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的得2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只计取2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2)项目负责人奖项(2分):
2016年5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且工程造价在6000万以上的获得省级以上得2分;获得省优的得1分;获得市优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只计取1个项目;每个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分,不累计得分。
说 明:
①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发文)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表彰部门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为准,工程奖项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为准,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奖项与企业奖项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奖项。
注: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备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1)当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原则上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单个类似业绩中标价高的优先;单个类似业绩中标价也相等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2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
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4%(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8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3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3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2 分
7、BIM信息技术的使用;1 分
8、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 6-10 页);3分
说明:
①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遵守和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1日;
6.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硕项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渔场新村西侧)
联系人: 封工
联系电话:0518-832690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5865869
十一、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 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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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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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垒 |
18452501766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