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5-21 19: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0】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政府投资工程代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华路与富华路交汇处,南北长约154米,东西宽约138米,本次基地面积24700平方米。建设和设计内容:将原东海县土地矿产交易服务中心大楼改、扩为中医院病房综合楼。
2.1.2建设规模:(1)病房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9919.16平方米,12层。其中1—4楼布局:一楼西检验(常规、生化、微生物实验室)、影像(ct、核磁、DR、彩超)、住院结算中心、负压机房;一楼东120急救中心、超市、食堂。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楼,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综合考虑,需符合规范要求。二楼弱电机房、中医特色专区(针灸、推拿)。三楼静配中心、中西药房、耗材仓库,其中静配中心、中西药房的部分功能可放置在二楼,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综合考虑,需符合规范要求。四楼康复治疗(门诊、病房、功能室)。1-4楼每层楼要有公共卫生间,1-4楼每层需预留两间办公室。5—12楼病房:每楼层设病床35—40张,护士工作站设在南边,其他治疗室、处置间、医生值班室、护士值班室、医生办公室、被服间、材料间、中医治疗室、煎药室、茶水间、物业人员工作间(原则上放在北面)。配套设施:消防、监控、智能化(弱电、电话等)、中心供氧(包括负压)、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要有辅助用房。(备注:消防控制室、污水处理站等与现有的尽量整合在一起)配电室放置在医院院内适当位置,具体由投标人综合考虑。(2)会议楼总建筑面积:809.69平方米。主要作为学术交流、会议、学术报告等公共服务性要求。本会议楼在原结构框架基础上进行改建,不须对已有框架进行添加或裁减。(3)其他配套用房,在满足本次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在完善各项配套功能的基础上,可以增加部分房屋,面积视功能需要定。
以上所有涉及功能分区及面积数量的等内容仅供参考,可作合理调整。
2.1.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1980万元。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300 万元。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1680万元,含暂列金额: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设计完成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4月26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1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深化阶段,含方案设计);
1):内装、外装、建筑、结构(加固和改建部分可行性方案(含施工方案))、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地源热泵)、弱电、电梯等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各类配套图纸(含各类效果图)。
2):效果图应包含(但不限于):室外病房综合楼、会议楼、新增配套用房效果图(含夜间照明效果)、楼体亮化;室内主要功能区透视效果图,如会议室不同角度、病房综合楼的走道、候梯厅、护士站、病房;公共区域、药房等主要空间的不同角度透视效果图。
3):结构加固和改、扩建方案。本项目由于主体框架已经完成,投标单位应熟悉原结构设计施工图,在此基础上按现行规范,对已建好结构主体,结合本次建筑方案新增、减部分,把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结构验算,给出加固和改、扩建结构方案并含施工方案,并提供模型和结构计算书,以便进行专家论证。同时根据鉴定报告,对原有质量缺陷提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方案。
4):总图。本项目由于使用功能的变化和设计条件的改变,投标方应在熟悉本期改扩建项目拟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基础上,合理规划,与老院区相结合,院内交通组织及道路,针对本项目的功能特点,对本地块进行合理地规划,以满足功能需求和规划设计条件,并提供污废水的处理方案和供电方案。
5):景观绿化设计方案。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相应的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图纸,并统一考虑原有区域的改造升级。
2.2.1.2、施工图设计:内装、外装、建筑、结构(含加固、改、扩建部分)、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地源热泵)、弱电、电梯、楼体亮化、院内交通组织及道路等各类配套图纸。
2.2.1.3、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给水、雨水、污(排)水、室外消防、中水、燃气、电力、通讯管线等);
2.2.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内装、外装、建筑、结构(含加固、改、扩建部分)、给排水、电气、暖通(地源热泵)、弱电、楼体亮化、配套用房等(如入口大门、门卫房、配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含给水加压泵站)、三网合一及自动化、污废水相关设施、地下停车场等)、院内交通组织及道路,涉及专业施工的由专业部门施工,所涉及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计入投标报价中。
2.2.3、其它: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三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如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连续缴纳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厂房,仓库 )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规模,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 12 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不弄虚作假、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连续缴纳时间为2020年12月至 2021年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 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 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5月21 日至 2021 年5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25日上午 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3 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合格(不少于60%)且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含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少于3名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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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工程业绩: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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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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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含附属)工程设计说明。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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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布置停车位、充电桩、绿地等;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分 4.停车位及绿地规划按现状改善,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总平面布局、综合管网规划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6.于原病房区的共同的综合协调,满足功能需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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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2分 3. 总图道路分析、绿化分析、配套服务设施等是否与原建筑功能符合,附改造前后效果的对比图。3分 4. 管网布局是否符合建筑使用功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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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透视图、立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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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3.结构加固科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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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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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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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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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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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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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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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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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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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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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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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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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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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拟派设计管理团队中各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国家注册资格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有一个得0.2分,最高1分。上述各专业负责人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加0.5分,最高加1.5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业注册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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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需现场书面作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依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共2题,每题1分),由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作答,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答辩现场,否则本项不得分。 得分要点: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 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 1~2 分(不含2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 0~1 分(不含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 0 分。 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只有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入围进入第二阶段开评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答辩,未入围第二阶段开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项目经理无需参加答辩; (2)、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答题前现场核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原件,并宣布核验结果; (3)、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发试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试卷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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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1)上述1-4项部分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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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在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病房楼或门诊楼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0.5分;如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病房楼或门诊楼工程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4分;如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病房楼或门诊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0.35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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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业绩 (3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17年1月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病房楼或门诊楼工程总承包的,有一个得2分。如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病房楼或门诊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4分。本项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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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一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高分计取)。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规模,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签约合同内容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工程规模的,可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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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政府投资工程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建设大厦711
联 系 人:李靖波
电 话:139121815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奔牛东三百米爱登堡二楼
邮 编:222300
联 系 人:杜小奖
电 话:1990157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