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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六、八、十片区施工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行审投【201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六、八、十片区施工项目(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海州区城区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共涉及4个片区,分别为四片区、六片区、八片区及十片区。本标段主要内容为六片区西起西盐河东至龙尾河,北起海连路南至海宁路面积约3.2平方公里。涉及康泰路(海连路-朝阳路)0.85公里、海昌路(海连路-海宁路)1.75公里、普庆路(大庆路-向阳路)0.17公里、通灌路(解放路-朝阳路)1.81公里、通建路(通灌路-龙尾河)0.24公里、大庆路(海昌路-通灌路)0.52公里、向阳路(海昌路-通灌路)0.55公里、扁担河路(通灌路-龙尾河)0.37公里、福康路(南极路-海昌路)0.37公里、建宁路(海昌路-通灌路)0.8公里、光辉路(通灌路-海宁路)0.82公里。
2.1.3招标控制价: 43794361.13元;
2.1.4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州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六、八、十片区施工项目(二标段)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2020年11月-2021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d.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f.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g.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04 月 30 日至2021 年 05 月 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4月);
7、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10、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20家时,全部进入评标环节。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9家和以下1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通过摇号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默认B值抽取结果。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的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摇号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3%、14%、15%、16%、17%、18%、19%、20%、21%,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进行摇号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3800603.42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提醒:B值抽取过程将通过云视讯APP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B值抽取过程,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默认B值抽取结果,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禁止扩散随意或恶意录播的开标抽取参数的过程。
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28号花卉市场院内 地 址: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_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董淑清 联系人:钟厥波、马啸雪_____________
电 话: 13505130508 电 话:0518-81887004/18961389080________
传 真: / 传 真:0518-85512499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68638360@qq.com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04 月 29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
025-96010 18005133017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广联达 |
郑 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