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9 11: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海西路(鹏程西路-长江路)道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海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海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行审经发【2020】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灌南县海西路(鹏程西路-长江路)道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灌南县海西路(鹏程西路-长江路)
2.2建设规模:全长470米,宽2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4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并配合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2.5最高限价:57207.95元 ,高于此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
2.6标段:一个标段
2.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2019〕第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2017〕
第35 号文、〔2019〕第3 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设区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有效期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 年1 月-2021 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 正2 副存档),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n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本项目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6楼
联 系 人:孙苏 联 系 人: 王瑞丽
电 话:13851252933 电 话: 0518-85861665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jsygyx@126.com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