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9 10: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配套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配套附属工程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连发改行服发【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配套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宁连高速西、凌州路北 ;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三层配套附属楼,总建筑面积1282.1平方米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配套附属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实行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 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拒绝。
③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至少包含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⑤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 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入围投标人: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投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评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之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90%。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电子标书相关要求:
9.1、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所有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相关资料的原件按以下要求扫描上传至诚信信息库或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诚信库,评委审查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2)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原件扫描件应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
9.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9.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招标人:连云港市水利科技档案馆建设处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市区凌州东路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2楼1211室
招标人邮编: 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邮箱:lygzyzb@163.com
招标人联系人:李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127337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799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