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0 1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发改行服发[2020]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1.2、标段名称: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2.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港路北、墟沟污水处理厂西北侧
2.1.4、工程规模:建设基地面积约39717平方米,新增4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
2.1.5、工 期:33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增4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新建规模4万吨/日的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消毒接触池、加药加氯间,新建规模8万吨/日的重力浓缩池,配套建设出水监测室、高低压配电间等构筑物;安装潜水离心泵、粗格栅、细格栅、桥式吸砂机、管式曝气器、潜水水平轴流泵、离心鼓风机、加药设备及储罐、离心脱水机、除臭等设备;同时改造原有进水泵房、曝气沉砂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工艺及管道安装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限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收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投标申请人类似业绩要求:
以下条件为资格审查类似业绩条件,即投标人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建设规模在3万吨/日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含异议、投诉)。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4.1营业执照;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建设规模在3万吨/日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8投标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等(格式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书格式;承诺格式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上列资料中4.1-4.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上列资料中4.8项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按要求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评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5.1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 投标报价(83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以及苏建招办【2018】10号文件,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
2、B 值抽取方法
(1)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2) 若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3) 若均不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4) 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3、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B 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视为默认 B 值抽签结果。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页数 2-5 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页数 2-4 页);1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页数 5-10 页);2 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页数 6-12 页);1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页数 15-28 页);2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页数 5-10 页);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页数 6-15 页);2 分
8、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页数 5-10 页)。2 分
9、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形式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不得分)。2 分
本次招标的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答辩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出书面答辩的问题,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答题,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书面答卷实行暗标评审打分。
A、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
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题数不得超过两题。
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项目负责人陈述0-1分:
0.7-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5-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0-1分:
0.7-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5-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3-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注: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说明:
(1)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建设规模在3万吨/日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厂施工项目,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变更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重复部分,不予计分。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5月08日15 时00分;
7.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广联达、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提醒:
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 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联系人: 牟工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13305335955 电 话: 13851238815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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