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0 16:5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32070721041300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1]3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排淡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淡河北侧,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经十九路,北端用地界线为原运盐河河道中心线,南端至排淡河河边。
2、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排淡河北侧,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经十九路,北端用地界线为原运盐河河道中心线,南端至排淡河河边,全长约5.9公里,平均宽度70米,总占地约580亩。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景观配套、绿化土回填、苗木栽植、浇灌系统等其他建设内容。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
2、获取方式: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为准。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5)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等相关承诺;
6)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注: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 ,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或从诚信库中获取;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评审时只要在投标文件中找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可,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招 标 人:连云港源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588285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1731234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