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9 15: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二期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
及安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社会发(2014)319号 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二期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
2.2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二期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建设地点:徐圩新区226省道与云湖南路交叉口(医疗应急救援中心二期);
2.4 招标范围:安防监控、一卡通、楼宇自控、计算机房、网络设备、信息发布、排队叫号、入侵报警、巡更、电梯五方对讲、停车场管理等系统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1700.00万元 ;
2.6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1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机房设备及网络设备占单项合同金额的70%及以上。
3.4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5 投标人须具有设备品牌制造商(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厂家)的分公司、办事处等类似机构授权),须具有设备品牌制造商(厂家)原厂质保函(2年及以上)(按照采购清单汇总表中的分系统提供,共15个分系统,其中,有线电视和综合管网不需要提供,其他13个分系统采用同一品牌的可合并提供)。
3.6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须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社保缴纳凭证。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徐清办发(2020)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7.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3.7.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均为有效期内)的:
4.1 营业执照(副本)、变更信息;
4.2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采购合同,合同中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内容及规模、合同价款、合同签订日期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须同时提供采购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价款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如采购合同中无法体现设备采购清单及机房设备和网络设备占比,则须同时提供投标清单及采购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采购合同中的清单项较多,设备占比核对存在困难,需要投标人将设备部分单列出来进行汇总,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码顺序与合同中采购清单保持一致;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3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2020年09月-2021年0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拟选用设备品牌制造商(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厂家)的分公司、办事处等类似机构授权),拟选用设备品牌制造商(厂家)原厂质保函(2年及以上)(按照采购清单汇总表中的分系统提供,共15个分系统,其中,有线电视和综合管网不需要提供,其他13个分系统采用同一品牌的可合并提供);
4.5 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技术参数承诺、供货周期及驻场人员配备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参与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4日17:30。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4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5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 21 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6.2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6.3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6.4 逾期递交(上传、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人未按照本章第九条提交法定代表人面谈资料。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7.1.3 方法一∶全部入围。
1.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注: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及差额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差额履约担保金额=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95%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叁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需将扫面件放在招标文件编制 “资格审查”中,否则不予认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B座429室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B座4楼419室 |
邮 编: 222065 |
邮 编: 222065 |
联 系 人: 李工 |
联 系 人: 任 工 |
电 话: 0518-82256126 |
电 话: 0518-82256052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idealren@163.com |
11.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何垒 |
18452501766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备用新点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国信数字科技CA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莉莉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
周梦飞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国信CA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