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02 1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东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布展装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东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布展装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霍高速东海出入口东北方;
2.1.2建设规模:东海县电商物流产业园-东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一、二楼,建筑面积约2127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530万元;(其中设计费投标限价:10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5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其中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审查批准后 10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
2.2.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东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展馆工程方案设计、多媒体专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大纲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方案深化设计(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参加流线、展示方式、展项内容、展示立面、室内装饰装修等)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东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展馆工程施工:完成展馆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智能化工程、)采购和安装、艺术品(含特效模型)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装修改造等全部工程施工。
2.2.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场地平整、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临时围墙,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3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4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5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2.2.6保修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4月1日以来,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31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本工程项目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能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如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参加法定代表人面谈),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采用视频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
5.2递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合格(合格分12分及以上)且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得分并列的均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投标人少于5名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合格少于3名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继续评标或是重新招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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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
1.设计说明(5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2分)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
1.布展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布展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2分) 3.布展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3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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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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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布展设计(1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布展措施。(0.5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布展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布展标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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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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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6分)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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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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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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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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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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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
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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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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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的得2分。 注: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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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31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31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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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允许重复计取。 (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允许重复计取。 (7)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8)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9)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并现场递交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U盘等也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网络投标CA密码锁,未按规定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投标备份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备份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特殊环境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8.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8.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8.6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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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自清路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12楼
邮 编:222300 邮 编:222006
联 系 人:范凯华 联 系 人:郭加旺
电 话:0518-80321092 电 话:0518-8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