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30 09: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基地次高压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51912180201001001
1、招标条件
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的徐圩新区液化天然气储配站项目已经由示范区经复【2019】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石化基地次高压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液化天然气储配站项目
2.2 标段名称:连云港石化基地次高压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
2.3 标段编号: 3207251912180201001001
2.4 工程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5 工程规模:天然气管道沿石化产业园区内部综合管廊敷设,管道设计共计6段。第一段为石化三道段,第二段为石化九路段,第三段为陬山路段,第四段为石化四道段,第五段为石化七道段,第六段为石化五道段,总计全长约16300米。设计压力均为1.6MPa,材质均为L360M。
2.6 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9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连云港石化基地次高压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施工,包括管道、管件采购安装以及管道吹扫与检测、试验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所有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为GB1)(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类似的天然气管道施工项目(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
注:
(1)投标人必须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文、连徐清办发【2020】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需提供原件,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原件扫描件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3月30日至 2021年4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
标文件费用。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5时00分。
5.2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企业资质证书及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
6.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8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9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8.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定标后,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
8.4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5、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工
电话: 0518-82256886
邮箱:shzb@lygshjd.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系人:涂工
电话:0518-85739155
邮箱:jsd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