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9 11: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一期工程监理
编号:3207252008110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示范区经备〔2020〕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一期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工程规模:徐圩新区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查验存储一体库;2#查验存储一体库;3#查验存储一体库;1#加工配送车间。项目占地约326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448平方米。
3、招标范围:徐圩新区农产品溯源冷链物流服务示范基地一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420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招标控制价:360万元。
6、招标人期望值:本项目招标人期望值为控制价的95%(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95%=342万元的,做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10、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08月-2021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有效期内)。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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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2 分 监理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类似工程业绩: 6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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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36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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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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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62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6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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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9)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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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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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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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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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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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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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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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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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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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20)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不含地方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5年-8年(含8年)得1分,8年(含8年)以上得2分,其他不得分(取得时间以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时间为准)。 注: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标时以上传至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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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
1、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人,其他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人员少于3人的本项不得分(11分): 1.1项目监理机构(不含总监)至少配备土建相关专业1人(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暖通相关专业1人、电气相关专业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本项满分6分。 1.2在上述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或者安装专业)加1分,最多加3分。 1.3上述监理机构人员中如有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职称要求(5分) 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1 名,中级职称3名,满足要求的,得满分,每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注: (1)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2)上述人员打分以本招标文件第六章“8.1拟选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信息为准。 |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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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注册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或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考试合格证书或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标明的专业或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考试合格证书、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标时以上传至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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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 |
投入自有检测设备(3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测距仪,每少1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说明:检定或校准证书等相关证明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生成的投标文件为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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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6分) |
1、企业监理业绩(2分): 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建设监理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总监业绩(4分): 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建设监理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3、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必须将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同时提供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供核实。若上传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必须能综合、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5)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6分 |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6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5、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09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七、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标可能涉及的证书、资料的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信息库中,以供评委审查使用。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拟报项目总监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承诺书
上述(1)-(4)项等须原件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委评审时一律以诚信库中上传的扫描件为准;(5)项等须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投标相关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65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杨 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 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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