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5 15: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经发局批准建设, 项目批文文号 连云经发【2021】22号。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文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区鸽岛路以东、海滨大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为18003.10m2。建筑主体高度为16.80m,地上4层,框架结构。
2.1.3招标控制价:6674.751965万元。
2.1.4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弱电预埋工程、应急照明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详细内容见本次招标清单及本工程施工图纸。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一、 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跨度不小于20米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含有跨度)、工程内容(含有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以上内容,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3月 25 日至2021年 3 月 3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 月 7日 15时00分00秒。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4月7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3)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3.2、3.3要求;
6.2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苏建招函〔2017〕12 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但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需自行承诺。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推。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2020】182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达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安全考核B证、类似业绩、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投标文件中链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借牌挂靠行为承诺书、无行贿承诺承诺书、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达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原件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及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人数量:
选用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中评标入围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确定进行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数量。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G1和G2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G1和G2抽取结果。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A=报价平均值=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N=当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范围;
R=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
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本工程R为15家(若R少于15家,全部入围),A值以下投标人数量为8家,A值以上投标人数量为7家。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根据苏建招【2018】10号、连建招办【2018】14号文精神,我省大型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原则上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其他工程也应积极推行ABC合成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选用ABC合成法中相关系数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再次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 一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B值的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的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开标时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率△取值范围:6%、7%、8%、9%、10%、11%、12%。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 6204900.00元,暂列金额:3866298.53 元,规费:351618.88元,税金:938053.58元。
评标基准价确定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1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9.2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何工:18452501766。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9.3 特殊情况处理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规定情形。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10、其他
10.1开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2日内须提供一正二副书面投标文件,凭此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10.2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15日内须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金缴纳场地交易费,具体金额及联系人详见后附件。
10.3 招投标失信行为信息公开: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文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2308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工、卜工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传真:0518-81599188 邮箱:lygszzbdl@126.com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栋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