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6 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赣行审服【2020】13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赣榆区人民医院院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建成门急诊、辅检、病房等;完成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铺设、配套道路铺设、给水管网、污水管网、绿化小品、配电、通信、照明、消防等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以满足能够作为传染病区治疗的功能使用需要。
2.3 招标范围:赣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院项目涉及的所有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2.4 服务周期:610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总基本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0 万元,结算审核追加费用(效益费用)固定费率费率为 3 %,(本工程总造价暂按13600万元人民币计。)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4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上述资格要求内容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5 分 商务响应: 35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45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商务响应 (35)分 |
企业资信(9)分 |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018-2020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AAAAA级得3分,AAAA级得2分,AAA级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 注: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016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获得过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分;获得过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 注: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或公示时间为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获奖(4)分 |
企业获奖: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造价主管部门或省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市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拟派项目组成员获奖:2016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获得省级造价主管部门或省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市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市级造价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荣誉证书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企业业绩( 9)分 |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项目(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核)合同投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每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1)上述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咨询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业绩金额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投标人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此项不得分。 |
||
项目组人员配置( 13 )分 |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造价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高得3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等证明资料原件(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2.2.3(3) |
|||
|
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有6人的(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其中必须至少包含2名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得4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注册类一级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原件(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证书视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技术响应 (20)分 |
审计方案(20分) |
(1)审计工作的程序与方法:审计工作方案、拟采取的审计方法、指导思想、服务承诺、最终报告的形成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
(2)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审计服务的技术措施、工作计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
(3)投入的主要设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情况进行评分;(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
(4)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
5.1获取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4月8日 10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赣榆区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联 系 人:樊主任 联 系 人:张捷
电 话: 13851203678 电 话:0518-85838386、1590513214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黄工 朱家旺 张海南 何垒 |
400-998-0000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18452501766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