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5 1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晶和路(滨河南路-晶彩路)新建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东海县晶和路滨河南路-晶彩路;
2.3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其中①方案设计工期要求10日历天;②施工图设计工期要求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含甲方内部会审时间)。
2.4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2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废标处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7(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文执行。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20年09月至 2021年2月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03 月 15日至 2021 年 03 月2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04 月06日 09时 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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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30分 设计方案部分:60分 投标报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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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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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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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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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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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满分30分) |
项目组成员15分 |
项目负责人(满分6分) |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6分。 |
项目组其他人员(满分9分) |
项目组成员: 1、道桥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3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的,加1分。 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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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6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建安费或总投资6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工程投资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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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企业类似业绩(9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建安费或总投资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工程投资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得分。)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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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满分60分 |
总体设计方案24分 |
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体现精细化、创新性,并与片区规划、城市环境相融合。(满分24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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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设计方案10分 |
结合现状,对道路、桥梁、排水、地下管线保护、道路绿化等方案进行论述,改造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满分10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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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设计及新技术的应用6分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海绵城市设计的综合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6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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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分析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满分10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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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 2分 |
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满分2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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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度4分 |
内容应有据可依,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分4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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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措施4分 |
招标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满分4分,无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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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商务及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