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0 17: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1611010101003001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行服发【2016】193号文批准(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部分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工地(海州区海昌路以西,南极路以东,步行街以北,海丰巷以南 )
2.1.2建设规模: 幕墙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铝板幕墙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玻璃幕墙面积约0.6万平方米 。
2.1.3招标控制价: 24799286.05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幕墙工程。具体参见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等除外)曲面幕墙工程;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特别提醒:投标人做出承担曲面幕墙工程的有关说明及图纸截图证明,并上传系统)、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和出具证明的建设单位共同为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证明的真实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且未被解禁,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实行承诺制;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违反法定投诉程序不经过法定主诉渠道方式异议投诉的,投标单位承诺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9月-2021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本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3 月 10 日至2021年 3 月 17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 01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从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二、三)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做为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 (G2值为 10%、15%、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 ,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3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 投标人业绩1分。
(一)投标报价(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 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6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 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 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 页);1分
5、曲面幕墙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4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1分
7、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1分
8、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10-21);4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低于或超过 1 页的,扣 0.02 分。
(4)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 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 业绩(1分)
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等除外)曲面幕墙工程;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特别提醒:投标人做出承担曲面幕墙工程的有关说明及图纸截图证明,并上传系统)、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与打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15896100880 |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3)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 国信 CA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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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立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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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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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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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连云港市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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