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2-10 14: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硕项湖健康步道及配套工程-西区南段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硕项湖健康步道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0〕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区南段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南县;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58659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约67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日历天,绿化苗木养护按三级养护、养护期2年(第一年按成活期养护)计入。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4月9日,竣工日期:2021 年 5 月 24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灌南县硕项湖健康步道及配套工程-西区南段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和现执业单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证明的缴纳单位为准;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项目施工。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自 2018年02月1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02月1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0 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2月 10 日至2021年03月 0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 02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 容)
6.1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提供承诺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注: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 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查询工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承诺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b.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 B 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①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苏建建管[2013]572 号”;
②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f.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注: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 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 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项目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 标 人 请 到 连 云 港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投 标 人 登 入 ” 栏 ( 网 址 : 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 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 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苏州南路(渔场新村西侧) 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智慧谷B1#203室
邮 编: 222000 邮编:223001
联 系 人:封工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8-83269010 电 话:1800140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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