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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西安路(张圩河路-疏港大道)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西安路(张圩河路-疏港大道)照明工程 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社会发(2010)275号 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圩新区西安路(张圩河路-疏港大道)照明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徐圩新区主干道及配套管网工程
2.2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西安路(张圩河路-疏港大道)照明工程
2.3 建设地点:徐圩新区西安路(张圩河路-疏港大道);
2.4 招标范围:12米路灯274套,18米高杆灯14套,手孔井329座,排管电缆敷设约1.5万米,土方开挖及回填,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949.94万元 ;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另外投标人须具有灯具成套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包括制造商(厂家)产品授权书和制造商(厂家)服务授权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3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全程须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和社保缴纳凭证。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1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4.3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4.4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并提供该资料原件扫描件。
3.4.5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6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4.7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20】47、48 号文件之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均为有效期内)的:
4.1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变更信息;
4.2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3 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中标后进行合同信息归集、投标人品牌承诺(品牌承诺书或品牌确定表有一即可)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参与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1年02月09日至2021年02月22日17:30。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4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5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 04 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建管【2020】47号文。
6.2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6.3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6.4 逾期递交(上传、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1.2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7.1.3 方法一∶全部入围。
1.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评分标准: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 标 报 价: 45 分 技 术 响 应: 15 分 商 务 响 应: 15 分 售 后 服 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 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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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取值范围:95%-98%)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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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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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 ( 45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45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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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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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技术响应 ( 15 )分 |
技术参数响应( 15 )分 |
对第五章技术参数响应全部都响应的得15分,不加★有一项不响应的扣2分,★有一项响应负偏差不超过5%扣2分,超过5%的扣3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需要对第五章的技术参数有明确的响应,技术参数如果无法响应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如中标后供货无法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建设方有权解除相关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
2.3.3(3) |
商务响应 (15 )分 |
团队成员 (8分) |
1. 项目组成员具备高压电工证的不少于5人,数量不足不得分,每增加2人得2分,最高得4分,数量不足的不得分。 2. 项目组成员具备电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少于1人,数量不足不得分,每增加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
体系认证 (7)分 |
1. 灯具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绿色工厂,每有一个得0.5分,全部都具备得3分。 2. 灯具制造商具备LED产品CCC认证证书、CQ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级CNAS授权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为:LED灯具),每有一个得0.5分,全部都具备得2分。 3. 灯具制造商具备LED专利证书的,每有2项得0.5分,最高得1分(不包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 4. LED路灯制造商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优秀奖,得1分。 注:所有资料需要提供采用原件扫描上传,其他一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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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10)分 |
质保内容( 3 )分 |
质保体系完备、质保内容全面、质保措施切实可行,质保期限等于2年得1分,质保期限每增加1年,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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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间投标人投入 (7 )分 |
1.对投标人施工硬件综合能力进行评比,自有专项巡查车辆等硬件设备,有一台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证明文件及年检有效期的行驶证,没有不得分。(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售后服务人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且配备合理。配备特种电工作业人员3人,安全员1人的得5分,没有或提供不全面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配备齐全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0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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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
制造商设备能力及安装调试方案( 10 )分 |
制造商 设备能力 (5)分 |
根据灯具制造商拟投入生产设备情况评分。 1.数量充足,性能可靠,得3-5分 2.数量合理,性能基本可靠,得2-3分 3.数量不足,性能不够可靠,得0-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灯具制造商拟投入生产设备的清单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安装调试方案(5)分 |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能够充分满足功能需求 3-5分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基本满足功能需求 2-3分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欠科学、合理,基本无法满足功能需求 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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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
业绩 ( 5 )分 |
投标人(或制造商)企业业绩(5)分 |
投标人(或灯具制造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LED照明设备供应项目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5分。 注: 1.业绩为投标人合同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为灯具制造商合同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灯具制造商公章。 |
注:1、灯具制造商需为:江苏长鑫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江苏华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需将扫面件放在招标文件编制 “资格审查”中,否则不予认同)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1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2 投标人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签字过程录音录像并刻录U盘或光盘,并将U盘或光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承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缺一不可)于开标前1天的任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由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社保证明)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因视频录制内容、方式、媒介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法人面谈不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法定代表人面谈资料,否则视为没有进行法定代表人面谈。
送达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服务中心429 室,李兴龙 电话:0518-82256126。
9.3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或视频承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格式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应附件。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产业
66号产业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B座4楼419室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65
联 系 人: 李兴龙 联 系 人: 任 工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1889661363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idealren@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 号: 账 号: 11200188000125431
1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何垒 |
18452501766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备用新点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C座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
025-96010 18005133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