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2-05 20: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职业(综合)高级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及附属等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南职业(综合)高级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经【2020】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职业(综合)高级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及附属等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北侧、泰州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81.9亩,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按江苏省四星级职业高级中学标准建设,办学规模为30轨90班,可容纳4500名学生就读。
2.1.3招标控制价为:267688717.44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0日。
2.2招标范围:灌南职业(综合)高级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及附属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上传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B类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有效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8月-2021年1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达到以下规模: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跨度28米及以上;②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及以上。
注:投标人可以提供1个单项合同业绩满足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也可以提供2个单项合同业绩分别满足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①②的要求。
业绩的核查认定:
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结构跨度、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描述的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以上材料不能反映结构跨度、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近2年(自2019 年02月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1年(自2020年02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 近3个月(自2020 年 11月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等执行,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
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3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拒绝。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⑤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⑥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外《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5日08时00分至2021年02月19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营业执照
6.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企业资质证书
6.4投标人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6.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6.6项目负责人B类证
6.7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8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9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6%)。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全部入围。
7.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
7.2.1投标报价(80分)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次招标K2取值为:95%。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7.2.2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 页);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 页);2 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 页);2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 页);4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 页);2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采用建筑业新技术不少于3项。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
7、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2 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采用BIM技术的具体方案,方案具体、可行。可以上传BIM模型彩色图片截图,但彩色图片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说明: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注: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7.2.3投标人业绩(1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1.5亿元(含)及以上的得0.8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亿元(含)及以上的得1分。
业绩的核查认定:
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最高业绩为准,不累计。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7.2.4投标人奖项(3分)
国家级(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得3分;省级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综合类奖项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南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中路13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7号宝
泰商住楼2-801室
邮 编:222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人:张建生
电 话:13851233488 电 话:1860153129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2798881785@qq.com
10.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 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0.4依据苏建招办[2013]4 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 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 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 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造价)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CA信息认证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提醒:(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