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2-04 20: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1009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奥萨大健康产业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0】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东晋路、东至空地、南至礼仪大道、西至金桥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0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899.84平方米,建设包括中试生产车间、地下车库、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综合仓库、危险品库、门卫一、门卫二及雨水调蓄池,以及道路、绿化及管网等。
2.1.招标控制价:金额253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80万元(其中桩基设计暂估价为30万元);施工最高限价:2522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000万元、桩基工程暂估价为14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暂列金额、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1)施工图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2)施工日期节点要求:2021年9月30日前所有单体主体完成封顶,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且符合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报审前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标段是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优化、完善)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2)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基坑支护、土建及安装、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热力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智能化、道路、铺装、雨污水、景观绿化、亮化工程、供配电、供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工程所有内容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供配电、供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工程本次施工至红线范围内。(3)其中生产污水排放施工至污水处理厂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初设总图及给排水专业图纸。(4)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供配电、供水、燃气、供热、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5)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为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中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3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无“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条件,招标人不接受招标过程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提出的异议。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格式。
3.6.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1)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6 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6.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 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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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3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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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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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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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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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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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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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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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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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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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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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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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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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 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0.5 分,最高得1 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或职业资格为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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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7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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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计分。 |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新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陈彦熹
电话:0518-803288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312340835
11.其他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11.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11.4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1.5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1.6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1.7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同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要求来连、返连人员28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全程需佩戴口罩。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11.8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11.9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10如后期开标时间或疫情防控有变更,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大家,请大家关注项目信息。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