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2-03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标段编号:32072220007010002001001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平明镇山前新型社区二期工程已由中共东海县委办公室、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印发《东海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传{2019}91号}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及融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平明镇山前新型社区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平明镇驻地、张曲公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占地 1001.04平方米,建筑面积 8469.28平方米,住宅总户数 64户,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住宅建筑(含土建、安装、设备、外装饰等)、消防水池及泵房(含给水加压泵站)、三网合一及自动化,室外附属包含不限于土石方、围墙、绿化、景观、室外照明、广场、小区道路、雨水回收、综合管线(小区内室外给水、雨污分流排水、消防水及小区内强电管网、弱电管线预埋、配电房出线电缆等),另有燃气管道、检查井、环卫设施等。
2.1.3总投资额:约226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258.5万元。
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 17.5 万元;
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224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03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前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0年04月 15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2年01月09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土建、安装、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建设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程前期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号、苏清办【2018】4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被拒绝。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 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12 号执行。
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在确定中标人前不接受关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质疑、投诉)、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20年07月至 2020年12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
(6)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至 2021年02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09日时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并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排前5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二)及经济标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 济 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32分 技术标(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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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32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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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 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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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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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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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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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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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具体数值为3%、3.5%、4%、4.5%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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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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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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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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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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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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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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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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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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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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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 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管理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明确(设计、供货、施工、质量、进度、综合管理等);(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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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规模20000平方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不含工业厂房)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
注:(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3)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规模以原始合同为准。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认定以原始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规模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复印件未装订或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5套完整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技术标(一)、技术标(二)、商务标、经济标、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单独装订密封,封袋外圴需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A3文本五份)和技术标(二)(A4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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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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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南 |
1850518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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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海县平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海县平明镇
联系人:王文卿
电话:139121829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
联系人:尹娟
电话:136752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