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9 0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发热门诊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发热门诊楼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2020】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发热门诊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市保健院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2层集配式门诊楼(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总建筑面积2070.67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建筑面积1152.22平方米,主要布置检验科、CT室、多功能负压留观室、咽拭子取样及采血室、超声室、诊室、治疗室、药房、污水间、肠道卫生间、设备间、污物间、机房、库房、更衣室、隔离服缓冲区、候诊区等;第二层建筑面积918.45平方米,主要布置留观室、护士站、治疗室、值班室、会议室、库房、淋浴间、更衣室、污洗室等。配套室外工程以及道路、广场、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电源、通讯等现有院区接口及接口后所有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24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等投标限价40万元;施工费投标限价2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1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5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附属物及配套设施设计工作、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1资质条件: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建筑企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或具有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
(3)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3.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 8 月至2021 年1 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要求执行。
3.3.3自2019年1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0年 1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3.8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5〕16 号文:投标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省内投标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投标人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3.9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3.11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3.1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3.1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前承诺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进行投标前承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 月 28 日至2021年 2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若显示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相关资料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请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查阅、下载。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3 月 1 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注:因本项目含有方案深化设计方案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两阶段评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仍须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CA锁一并提供),其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如下:
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对资格审查(电子投标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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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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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案深化设计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5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招标人要求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规划要求。(1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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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 (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5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5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5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5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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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招标人要求。(3分) 2.建筑平面布局设计符合招标人要求,且先进合理。(3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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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造型 (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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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方案 (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要求。(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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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方案 (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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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4、装配式技术运用合理性、完善性。(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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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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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乘(1-下浮数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数值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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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本项评委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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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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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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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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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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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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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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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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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高扣5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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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 机构 (3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本项最多得3分: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设计单位各专业配备齐全(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暖通5个专业),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0.2分,最高得1分;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专业注册证书的,每有1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专业以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依据。上述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投标文件模块,否则此项不得分。 |
评标办法说明:(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除外)
(2)提供的方案深化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1本次招标除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资格审查材料仍须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且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2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9.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9.5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线上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1)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① 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② 投标人采用新点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7.0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黄工:15896100880(造价)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何工:18452501766 |
(3)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 套完整书面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设计文件(A3 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6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招标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扈老师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18-85830176 电话:05188159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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