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5 10:3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汇银路(玉竹路-跃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010260002001002
本招标项目 汇银路(玉竹路-跃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连开审批复(202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汇银路(玉竹路-跃湖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汇银路(玉竹路-跃湖路)新建工程,起点为玉竹路,终点至跃湖路,全长约0.8km,红线宽30m,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设施、雨污水、照明、绿化、城市家具、桥涵等,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2550万元。
2.1.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监理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1.5 最高限价:24.27万元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7月-2020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保证金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将打款凭证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投标文件中。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备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7.0系统试运行期间,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相关资料从诚信库获取,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去不一致,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月 26 日至2021年 2 月 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7日上午 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2月7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投标人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需提供的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
(8)投标人打款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建设工程7.0系统试运行期间,不再强制要求投标人相关资料从诚信库获取,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去不一致,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方法四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07号楼0703
联 系 人: 陶工
电 话: 0518-85523329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3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提醒:
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2021年 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