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1 09: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24省道两侧景观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324省道两侧景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0]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300亩,324省道园区进入处制作景观大门,园区324省道两侧苗木种植、种植土、硬质铺装、雕塑、景石及水电等;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
2.4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3.65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①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②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出现上述情况将放弃中标资格。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法人代表和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有无在监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若有不良行为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2%。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2 月 1 日15时00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 2 月 1 日15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有效的)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5)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
(7)外省市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
(8)投标人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第一次 |
工程量完成3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
付至监理费用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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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
付至监理费用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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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单项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 |
付至监理费用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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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
施工结算完成后 |
付至监理费用的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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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付款 |
保修期满一个月内 |
结清余款(无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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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0323662 电 话:0518-85176706/13775482595
传 真:0518-80323662 传 真:0518-85176706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2021年 1 月 21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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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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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