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8-07-27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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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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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伊山镇 |
| 2.工程规模: 33000万元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5080201-BD-001 | 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的设计、施工(包含控源截污工程,疏浚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绿化补植、河岸景观等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等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水泵的采购及安装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4.其他要求: 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树云中沟(南北向河道)南起三里河,北至山前河。 2.1.2建设规模:总长约2.4公里的控源截污工程,疏浚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绿化补植、河岸景观等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 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9月1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8年12月 29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①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灌云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树云中沟标段)的设计、施工(包含控源截污工程,疏浚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绿化补植、河岸景观等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及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等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设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水泵的采购及安装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如果是施工单位投标(或作为牵头人),则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水利、国土、绿化除外) (5)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02月至2018年07月)。 (6)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投资额1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完成过工程合同额1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指标,,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16年7月27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7月27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4月27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本省外市企业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6.4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7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6、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 7、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 13、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 14、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 15、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3分 工程业绩: 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说明: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效果图、初步设计方案等)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 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 2、设计单位各专业配备齐全(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工程经济5个专业),且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每有1人得0.2分,最高得1分;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专业注册证书的,每有1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注:专业以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依据。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等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得0.2分,最高得1分。(资格审查业绩除外) 说明: (1)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计取。 2.投标人业绩获奖得分(2分) 获得过建设工程承建鲁班奖项或全国市政金杯奖项1个得1分,最高得分2分。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备查;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平主任 电 话:18061322880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1887013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7月3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7月27日至2018年07月31日 |
| 2.获取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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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平传宝 | 联 系 人: | 王丽君 |
| 电 话: | 18061322880 | 电 话: | 0518-81887004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512499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1218463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