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18-07-20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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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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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已经连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板桥工业园横二路南,纵二路西侧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31806200102-BD-001 | 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 1095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4.其他要求: 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已由 连区开审备[2018]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杭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开发区板桥工业园横二路南、纵二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桩基础、土建、一般水电、消防、室外给、排水、雨水、污水及电气管网安装、厂区混凝土道路、绿化工程、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2000平方米,其中厂房12栋,建筑面积约为134000平方米,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宿舍楼2栋面积约13000平方米。 厂房结构类型:钢结构厂房,四周墙体为200mm厚混凝土砌块,彩钢夹芯板屋面,铝合金窗户,200mm厚混凝土地坪,建筑层数一层,层高8.5m,女儿墙高度为2.4m,单层双跨,每跨跨度30m,内外墙均为乳胶漆。 办公楼结构类型:主体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六层,层高不低于3.3米,铝合金窗。楼、地面均为瓷砖铺贴,会议室及公共部位均为石膏板造型吊顶,内外墙均为乳胶漆。 职工宿舍楼结构类型:主体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五层,层高不低于2.8米,塑钢窗,楼、地面均为瓷砖铺贴,内外墙均为乳胶漆。 2.1.3合同估算价:39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9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09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11月0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9月08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 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本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本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施工; 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5)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一项类似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且造价在人民币9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设计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一项类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工程设计项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时间以设计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资料)。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设计合同履约完成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施工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一项类似已竣工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且造价在人民币9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二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提供的工程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承建范围、合同价款、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也属于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上述要求。 3.3.2自2016年7月2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7月2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4月2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3其他条件 (1)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 苏建建管[2016]23号”文,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盖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面谈时间:2018年07月31日下午15:00至17:30; 面谈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C座开标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人与招标人面谈(联系方式:15951255554 ,联系人:俆寿宝),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面谈的,应当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确认,采取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一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前半小时与招标人面谈,并签署有关承诺文件的方式参加法人面谈。 二是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标人。(联系方式:15951255554 ,联系人:俆寿宝) 在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根据连建管〔2015〕360 号文规定:进入连云港市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可以选择年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 20 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交纳额为 3 万元人民币,投标时,不再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被评为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江苏省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被评为连云港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的,可从入选当年度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22楼2205室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徐寿宝 联 系 人:李景民 电 话:15951255554 电 话:1826130669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18600237@qq.com
2018 年 07 月 20日 特别提醒: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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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俆寿宝 | 联 系 人: | 李景民 |
| 电 话: | 15951255554 | 电 话: | 182613066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