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7-13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亮化工程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投发(2013)5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亮化工程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位于高新区科苑路东、凌州路北、学林路西,总建筑面积约9.5万㎡,地上建筑面积约6.5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万㎡,包括歌剧院、戏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图书馆、电影院、演艺吧等。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新海新区新世界文化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亮化工程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亮化系统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并办理交钥匙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高新区科苑路东、凌州路北、学林路西,项目施工现场。
2.4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确保2018年9月25日前项目完成。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额:约16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供货、安装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3.4.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为准):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投标文件。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有效。
3.4.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12月-2018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4.7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5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亮化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分 技术响应:15分
售后服务:8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7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15)分
技术标准响应(2)分 技术标准、基本功能均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并提供承诺,根据所投设备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情况打分,本项满分2分。
亮化系统技术方案(8)分 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可靠性、科学性、安全性、合理性等。能够保证达到最佳亮化效果、方案在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成熟、与现有的建筑边界条件相适合。
1、技术要点清晰,针对性强;合理、清晰、无遗漏、可操作性强的得7~8分;
2、技术要点较清晰,针对性较强;较合理、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6分;
3、技术要点欠清晰,针对性不强;欠合理、欠清晰、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3分;
4、技术要点不清晰,无针对性;不合理、不清晰、有遗漏、无可操作性的得0分。
灯具样品(5)分 1、灯具样品(LED洗墙灯1、LED洗墙灯2、LED点光源)情况满足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要求(每个1分,满分3分)
注:须提供证明灯具技术参数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检测机构指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格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的检测机构(即CMA和CAL标志)。
2、评委根据样品品质、外观、性能等进行综合评审。
满分为2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3) 售后服务
(8)分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2)分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5分,其它得1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5分,其它得1分
质保内容(3)分 1、本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多得1分;
2、评委根据质保期满后维修、保养收费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5分,其它得1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评委根据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分,良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4) 安装及调试方案
(7)分 方案(7)分 1、 与招标人、总承包及其他安装单位的沟通配合措施 0-1分;
2、 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性 0-2分;
3、 工期计划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靠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全面、得力 0-1分;
4、 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情况、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0-1分;
5、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 0-1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 0-1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5) 投标人业绩
(5)分 自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亮化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自2015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亮化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5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
(1)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8年7月13日至7月17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1885838869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