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7-03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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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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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经济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5030201-BD-001 | 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 | 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污水、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 10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灌发改投资[2018]4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何路新建工程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经济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1886公顷,道路总长580米,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及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 约720万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7月22日,竣工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 大型土石方、道路、雨污水、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示(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16 年 7 月 3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 7 月 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8 年 4 月 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 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月-2018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 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3 日 00 时 00分至 2018 年 7 月 9 日 24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9)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12)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报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 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减 0.9 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减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有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本项目招标 K2=90% 8. 评标入围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 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入围办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 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2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20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 (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8 家和以下 12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1.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2.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9.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或开工前 7 天支付合同总价的 10%预付款,经过工程师计量的合格工程量(须经总监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完成 50%,付至合同总价的 20%。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合同总价的 70%,审计结束后一月内付至审定价的 97%,留审定价的 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439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 B座3505室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尹局长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13851226655 电 话: 0518-811620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 年 7 月 3 日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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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尹继春 | 联 系 人: | 杜斯 |
| 电 话: | 13851226655 | 电 话: | 0518-81162007 |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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