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伊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2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圩伊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圩伊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圩伊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临港产业区内 |
| 2.工程规模: 道路总长5600米、宽25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3060201-BD-002 | 圩伊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施工 | 道路总长5600米、宽25米 | 15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圩伊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圩伊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7]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圩伊线路面大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燕尾港镇,起点位于老324省道交叉口处,终点位于燕板线交叉口处。 2.1.2建设规模:路线全长5.6km,总体呈南北走向,路基宽为37米,路面宽度2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7 月16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1802.61998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2招标范围: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3个月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7年12月-2018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2日 08 时00分至2018年6月26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说明: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本次招标按连建招办【2018】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5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9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0投标人承诺书;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12 外省、外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2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5%。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且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余款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2)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叁拾陆万零伍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燕尾港镇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尚东现代城A栋512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朱汉松 联 系 人:刘恺莉 电 话:18761392777 电 话:185506976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227212638@qq.com
2018 年 6月 22日
1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6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6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胜海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 地 址: | 连云港海州区尚东现代城A栋512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8-81580528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12272126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