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6-15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燕尾港历史名人文化广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招商中心及群众艺术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以灌发改投资(2018)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胜海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燕尾港历史名人文化广场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燕尾港镇上堤路以东,新纬八路以北,文体中心内场地。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77804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划展示馆,体育馆、设备用房及足球场,内部沥青路面及停车位已成型),拟建以燕尾港历史发展为线索的历史名人文化广场,景观面积约为48431平方米及场地内主题雕塑的设计、施工及景观绿化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改良、种植土回填、苗木栽植(含三年养护期)、景观小品、园路及硬质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主题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等。
2.1.3合同估算价:19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8 年 7 月20日,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 7 月 29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8 年10月 18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经招标人认可的图纸所示工程内容及配套设施施工、场地平整、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其中绿化三年养护期)工作等相关工作。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园林绿化施工;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雕塑设计、施工(或制作及安装);
(3)资质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专业的,须额外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或相关园林专业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雕塑设计、施工(或制作及安装)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合同额260万元及以上雕塑设计、施工(或制作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以来,投标单位完成过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指标,如不能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16年6月1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6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3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3.3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办理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开具证明的时间(包括查询截止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3.4提供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为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执行。
3.3.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6月15日至 2018 年6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投标人申请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6日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注: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1)设计业绩的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2)雕塑设计、施工(或制作及安装)业绩只需提供设计合同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3)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指标,如不能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17 年11月-- 2018年 4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企业、法人代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10、相关承诺书;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胜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2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261367177 电 话:0518-81588890 85861167
传 真: 传 真:0518-854799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