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6-12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海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应急避难棚宿区、蒿东河两岸绿地、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绿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海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应急避难棚宿区、蒿东河两岸绿地、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绿地)(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委【20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代理人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蒿东河两岸、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应急避难棚宿区。
2.2 规模: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海绵工程(约5.1公顷)、应急避难棚宿区海绵工程(约7.74公顷)、蒿东河两岸绿地海绵工程(约24.8公顷)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由设计单位承担的所有内容。
2.3 设计周期:共计45天。
2.4 招标范围:徐圩新区海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设计(应急避难棚宿区、蒿东河两岸绿地、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绿地)招标项目设计工作的全部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5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1 投标人确认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不少于6个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海绵城市设计相关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为准;
注:类似业绩是指海绵城市相关设计业绩。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设计合同为业绩证明。提供的设计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时间、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设计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6月19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3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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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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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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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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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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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至少一项类似海绵城市设计相关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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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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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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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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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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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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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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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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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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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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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30 分 设计方案部分:50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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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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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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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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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30分)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有类似海绵理念项目的业绩,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2013年至今,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为准)供评委核查,每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 |
海绵项目的科研经验与能力(10分) |
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参与编写海绵相关课题研究的论文及著作,论文要求发表在国家级及以上刊物,开标时需提供论文或著作原件扫描件供评委核查。一篇得2分,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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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质及安排(1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高级职称的,得4分; 2.项目部人员配备有园林高级职称的,得3分(没有该专业的高级职称不得分); 3.项目部人员配备有给排水高级职称的,得3分; 4.项目组成员配备的人员中应同时具备上述两种人员,缺一个扣2分。 以上所有得分以提供的职称证原件扫描件为准。若高级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项目部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注:若项目部成员同时具备两个专业的职称,只按一个专业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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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类似项目指: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类似海绵城市设计相关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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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50分) |
设计大纲 (2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方法以及招标项目各专业设计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认识清楚,解决方案合理可行。评分分为四档,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确定档位打分。优秀16~20分;良好11~15分;一般5~10分;差0-5分。 |
答辩10分钟左右汇报(30分) |
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设计的专业关键点和难点,阐述投标针对该项目的总体设计安排,以及对设计质量,成本控制,设计周期等进行详细的补充阐述,回答评委组提出的专业问题。评分分为四档,评委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档位打分。优秀23~30分;良好15~22分;一般8~14分;差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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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
偏差率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4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
9. 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定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1正5副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做备案资料。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采用U盘备份,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9.5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www.lygztb.gov.cn: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 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张工18505182641 黄工 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邮 编:222065
联 系人:陈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222065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18-82256052
传 真:0518-82256052
电子邮件:lijia@fy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