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高名府二期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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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国际花园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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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新城国际花园安置小区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高名府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连云港海州开发区朐凤路南、经二路西 | | | |
| | | 2.工程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0639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60796平方米,幼儿园约2111平方米,商业约1620平方米,物管及社区服务用房约1331平方米,设备用房及门卫约1200平方米,地下约53445平方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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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061506090101-BD-005 | 海高名府二期 | 包括1#、2#、3#、4#、5#、6#、7#、9#、10#住宅楼和幼儿园,综合楼等土建、水电及附属电梯、铺装及道路、车库雨蓬、室外路灯、绿化、景观小品大门出入口围墙等。 |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海高名府二期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高名府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发改投发【201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高名府二期(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海州开发区朐凤路南、经二路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3118.85m2,其中住宅楼9栋,1#楼为1+24层,檐高69.9m。2#,3#,5#为1+26层,檐高75.7m。7#楼为2+24层,檐高69.9m.4#,9#,10#为2+26层,檐高75.7m。地上110556.13m2,地下7418.82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1#、2#、3#、4#、5#、6#、7#、9#、10#住宅楼和幼儿园,综合楼等土建、水电及附属电梯、铺装及道路、车库雨蓬、室外路灯、绿化、景观小品大门出入口围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 3.3.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等文件、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3.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省外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3.3.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不借牌挂靠,并愿意自行承担借牌挂靠产生的后果。在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行为,愿意无条件接受被取消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等处理。 3.3.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提供法人授权书、劳动合同、2017年11月-2018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3.8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市企业核验书确认函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10时00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文件接收处(一楼大厅)。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项目负责人签到截止时间一致。 7.3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开发区振兴路4-868号 地 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37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8-85381787 电 话:0518-85450099
2018年6月8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附件:综合评分法打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9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95%。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页数要求2-5页);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页数要求2-4页);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页数要求5-10页);2.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页数要求6-12页);1.5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页数要求15-28页);2.0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页数要求6-15页);1.5分 ①根据苏建招办【2016】2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对技术标的评审作如下规定: 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应作无效标处理。 ●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的; ●主要施工方案与招标项目严重不符的,或主要施工方案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严重不一致的; 2)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②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对技术标(满分10分)的评审作如下规定: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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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开发区振兴路4-868号 | 地 址: | |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李刚 | 联 系 人: | | 邵志平 | | |
| 电 话: | | 电 话: | | 61693680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jszr_lyg@163.co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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