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8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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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路街道风貌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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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南京中路街道风貌提升工程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段) |
| 2.工程规模: 长800米。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31804030201-BD-002 | 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主要包括人行道铺装、小品、绿化、城市家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804030201-BD-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中路街道风貌提升工程 的 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京中路(幸福大道至新民路)人行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幸福大道至新民路段 2.1.2建设规模:道路长808米,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装、绿化、城市家具等,投资总额约40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 4033200.02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18年8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铺装、小品、绿化、城市家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景观绿化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并且企业有完成过类似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类似业绩要求如下: 企业从2014年1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景观绿化工程且造价在20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施工范围含有景观及绿化内容。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三者缺一不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承包范围、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近2年内,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1年内,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3个月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以下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上传),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③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2月至2018年05月)。 ⑤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6月8日00时00分至2018年6月12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6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05月); 5、企业类似业绩证明(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额外核验原件并将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10、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与我中心开户行(中行)为同城同行以进账为准,进账单相关证明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零陆佰元整(¥806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灌云县南京路8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 邮 编: 邮 编: 222000 . 联 系 人: 武工 联 系 人:郇工 . 电 话: 0518- 88166032 电 话:13961395801 . 传 真: 传 真:0518-8159067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2018 年 06 月 08 日 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工 朱工 张工 15896100880 18905137238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电子标书制作: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3 3)投标人自备光盘特别说明: 投标人自备光盘,以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2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2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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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7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孙局长 | 联 系 人: | 郇工 |
| 电 话: | 0518-88166030 | 电 话: | 13961395801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159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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