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6-04 08: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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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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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 |
|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明细详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805109901-BD-001 |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施工 |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地表土方转运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地基与基础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州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8第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 ;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土方工程,明细详见招标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53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6 月 21 日,竣工日期: 2018 年 7 月 21日 ; 2.2招标范围: 海州区锦屏镇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地表土方转运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⑨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及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的证明包括: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的承诺。 具体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的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④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 11月至2018年 4 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⑤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规定;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依据苏建招[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资格预审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建造师、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证明、外省市企业核验书、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 6 月 4 日至2018 年 6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6 月 15 日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该光盘自行选择采用专用光盘还是自备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光盘递交,备用光盘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州区秦东门大街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邮 编: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赵工 联 系 人: 孙健凯 电 话: 18851250118 电 话:1775189984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156338041@qq.com
2018 年 6 月 4 日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 |
| 2.获取地点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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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号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2419-2421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马丙宝 | 联 系 人: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电 话: | 18352122855 | 电 话: | 1879557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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