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大厦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8-05-11 08: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海州大厦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海州大厦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州大厦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侧、秦南路北侧 |
|
|
|
|
|
|
2.工程规模: |
建筑面积:50896.56㎡;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24层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3207061707040101-BD-001 |
海州大厦项目施工 |
土建(含桩)、水电安装、幕墙、暖通、消防、电梯、智能化、装潢、室外工程等 |
800 |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经发投发【2017】125号文批准(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大厦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秦东门大街南侧、秦南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海州大厦项目为一栋24层(裙楼4层)的集酒店、会务、宾馆、公寓式办公、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商务楼。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600.00㎡,约合15.9亩。建筑面积52218㎡。
2.1.3合同估算价:23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8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6月23日,竣工日期:2020年8月30日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土建(含桩)、水电安装、幕墙、暖通、消防、电梯、智能化、装潢、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⑵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⑶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⑷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⑸招标人谢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⑹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以后承建过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且15层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的类似工程。
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文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人(潜在投标人)的或者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工程项目,业绩无效。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 5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8 年 2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⑴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⑵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⑶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⑷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程序
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⑵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⑷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5%-100%),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1.3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2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业绩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
5.2.1投标报价(满分89分):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89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2.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0分
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1.0分
⑶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2.0分
⑷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1.0分
⑸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2.0分
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1.0分
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0分
其中评审要点6项、7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书面采用暗标形式)
A、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顺序与开标顺序一致,评标委员会按顺序逐一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陈述时间必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
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不得超过两道题,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
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项目负责人陈述0-1 分:
0.7-1 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
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5-0.7 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0.5 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 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
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0-1 分:
0.7-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5-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3-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6】2号文,对技术标的评审作如下规定:
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应作无效标处理。
①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②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的;
③主要施工方案与招标项目严重不符的,或主要施工方案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严重不一致的;
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对技术标(满分10分)的评审作如下规定: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③项目负责人答辩部分:书面答辩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一切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口头答辩不可透露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自身信息、相关人员姓名等一切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若项目负责人答辩出现投标企业的任何有关信息,则答辩为0分。
5.2.3投标人业绩(满分1分)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没有不得分。类似业绩需具备以下条件:
⑴2015年1月1日以后承建过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且15层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
⑵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及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文件。
注: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此项不得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 5 月 11 日00时00分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24 时 00 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文件接收处(一楼大厅)。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法人授权书、社保证明及身份证除外】,参与竞标企业务必在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投标单位的所有资料全部要入诚信库,包括基本信息、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等,相关资料清晰完整上传。
9.2本次招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9.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9.5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广联达软件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8年05月11日至2018年05月15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8年05月11日至2018年05月15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3号 |
地 址: |
|
连云港海州区朝阳西48号弘瑞楼804室 |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营乔 |
联 系 人: |
|
成红梅 |
|
|
|
电 话: |
051885381787 |
电 话: |
|
02584613358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051885106903 |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
|
|
|
|
|
|
|
|
|
|
|